佛山照明风波背后:与欧司朗的七年之痒
  一场关联交易风暴再次将“现金奶牛”佛山照明推向舆论旋涡,不过,这次的主角是中国照明行业的泰山北斗钟信才。
  7月12日晚间,佛山照明连续发布10份公告,就广东证监局7月6日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予以解释,承认连续三年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而钟信才也以“本人对相关的法律及有关规则条文理解有误”为由,对投资者和董事会表达了歉意。
  10份公告议题及内容由9名董事会成员审议并投票表决,钟信才回避表决,佛山照明“自我培养”起来的3名董事与3名独立董事力挺,而代表欧司朗方的两名董事弃权,所有议案均以“6:2”的比例通过。
  此次投票的分歧也使得外界一直质疑的佛照管理层与欧司朗之间的矛盾表露无遗。
  钟信才独担“罪责”
  7月6日,广东证监局对佛山照明下发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发现佛山照明2009年年报、2010年中报及年报、2011年中报及年报未披露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下称施诺奇)、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下称斯朗柏)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与(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天际)的关联关系;未如实披露与香港天际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这六天时间里,不只你们媒体,我们公司上下都在讨论这个事情,证券办那边更忙,媒体、投资者、监管层、公司内部,来自四个方面的压力都集中在董秘周向峰身上。”佛照某管理层告诉记者,媒体调查的结果与广东证监局的《决定书》吻合,钟信才的两个儿子钟永亮、钟永晖及施诺奇、斯朗柏两家公司确实与佛照长期存在业务往来,“但一是业务往来价格公允;二是规模很小”。
  该管理层的说法几乎成了所有佛照人对外的“统一口径”,也成为7月12日晚间佛山照明的10份公告中的“基调”。
  2012年7月12日,佛山照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了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决定书所提到的四家公司关联交易说明议案、更改近三年相关报告议案、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为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必要交易;关联交易规模占比很小”成为关键词。
  而各项议案的投票表决则证实了佛山照明管理层与控股股东欧司朗的矛盾,拥有投票权的9名董事会成员中,钟信才回避表决,佛山照明“自我培养”起来的3名董事与3名独立董事力挺,而代表欧司朗方面的两名董事弃权,所有议案均以“6:2”的比例通过。
  管理层的力挺与钟信才的一力承担交相辉映。
  这10份公告其中之一为钟信才本人对关联交易的解释说明,“施诺奇公司等五家公司与本人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关系,依据相关规定,本人本应及时向佛山照明董事会说明其中的关联关系,但由于本人对相关的法律以及有关规则条文理解有误,对及时说明的时效性、后果以及对董事会功能的认识不足,导致本人最终未及时向董事会说明,有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在这份解释说明公告中,钟信才对董事会和中小股东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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