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佛山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 2015 年省级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佛经信268 号)。根据通知内容,公司“显示用小间距 LED 封装技术创新与关键封装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将获得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补助金额为 359.01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补贴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