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照明节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LWL--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3633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北区天威路567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0431-879071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0431-89363355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照明节能改造工程由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2.2 项目内容:包括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所需的灯具、包装、运输、装卸就位、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经营管理费、税金、废旧灯具设施拆除等一切费用。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5付款方式:十年,按中标价每年付款10%。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能源管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投标人所投LED产品必须是国家节能产品目录以内产品;



3.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



3.4投标人须进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主要节能业务及技术产品涵盖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内容;



3.5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50号、吉建管1号文件)。外地企业在吉林省内必须有分支机构或设立办事处,须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在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持如下证件进行索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外地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相关证明和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需意向投标单位自行领取,本公司不接受邮寄及代领业务。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北区天威路567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431-879071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31-8936335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所投LED产品必须是国家节能产品目录以内产品;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4投标人须进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主要节能业务及技术产品涵盖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内容;5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50号、吉建管1号文件)。外地企业在吉林省内必须有分支机构或设立办事处,须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8:30至2017年04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 2017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在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持如下证件进行索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外地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相关证明和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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