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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推进LED新政策 打造千亿元产业
为扶持和促进我市LED产业发展,打造千亿元产业,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办法》涵盖了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产品推广应用、产品检测和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多项资助政策。 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资助,将以奖代补,根据产业化项目首期实际投资建设需要,在不超过当期投资25%的额度内,由市财政给予奖励。此外,贷款贴息,按不超过企业投资期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贷款贴息,期限3-5年。
对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将根据项目研究开发需要,由市财政无偿资助,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5%,单个项目资助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资助对象为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LED研发、生产及服务的单位。
对产品推广应用项目资助,市财政将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LED灯具补贴价格每年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核定后联合发布。原则上单项申请补贴项目的室外照明灯具总投资不少于50万元,室内照明灯具总投资不少于20万元。资助对为各镇街(园区)或非政府单位、企业组织实施的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包括道路、广场、地下停车场、隧道、办公楼、商业大厦等。市财政参与投入或已经给予资助的项目,不纳入资助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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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东莞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东莞市优秀运动员退役退训一次性经济补偿实施办法》等事项。
擅自在城市桥梁设置广告
处2万以下罚款
《东莞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对全市954座桥梁的管养进行明确规定,确定了检测和养护维修责任人。其中,市、镇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由市镇政府确定的管理人负责;由政府投资建设但已经出让经营权的城市桥梁,或者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在经营期限内,由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负责;由社会力量投资修建的公益性城市桥梁,由城市桥梁连接或跨越的城市道路养护责任主体所属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人负责;由单位自建的用于专业用途的城市桥梁,由自建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