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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CVD补贴款1.4亿 国星光电发布公告
3月26日,国星光电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补贴款的公告。公告称,国星半导体于2013年3月25日收到首期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系统(即MOCVD)设备20台的相应补贴款的70%即人民币1.4亿元。
国星光电半导体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1年8月9日发布了关于国星半导体签订首期20台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系统(MOCVD)的设备采购合同,及取得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LED外延芯片项目优惠政策的复函“的相关情况的编号为2011-021号的公告。
根据不同优惠政策,佛山市给予国星半导体购买的MOCVD及相应芯片制造设备每台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的补贴。在国星半导体签订购机合同并支付定金或出具L/C后,国星半导体向南海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政府在核实后拨付相应机台补贴款的30%,余下70%补贴款在购买的设备到厂后,国星半导体向南海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政府在核实后拨付。
根据南海区人民政府的补贴政策,国星半导体于2013年3月25日收到首期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系统(即MOCVD)设备20台的相应补贴款的70%,即人民币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