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福特公开信遭炮轰 不攻技术攻法律
近日,史福特致全国照明行业经销商的公开信,对涉嫌侵权的企业指名道姓,并将其刊登到某报刊上,引来业内人士吴正喆等人的抗议抨击;而在9月21日,美国联邦法官宣布对台湾友达光电公司违反反托拉斯法一案判决,谕令友达支付5亿美元罚款,并判处前友达高级主管陈炫彬与熊晖3年徒刑,各罚款20万美元。

  如某位网友所评论的“感觉LED不再只是高新技术,更是高深法律问题”,随着LED专利战一触即发,未来这种法律问题在LED行业将更为突出!

吴正喆原文如下:

史福特光电成“史福特法院”?!

  看到某照明媒体上刊载的“史福特致全国照明行业经销商的公开信”的广告。广告称企一、雷克、迈勒斯、魅力等“不法企业”对其产品侵权,正“依法对其严肃查处”云云。

  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权力,但史福特在各级法院未有明确判决之前利用行业报纸刊载广告,直言某些企业为“不法企业”,将法院对其诉讼行为的正常处理过程声称为“正依法对其严肃查处”。史福特以金钱开道收买版面,以声势虚张恐吓照明行业经销商。俨然如中国之法院如其自设之衙府,中国之法律如其自设之家法!他说谁“侵权”,谁就侵权;他说谁“不法”,谁就不法!果真如此还要法律、法院干什么?!直接将史福特光电改成“史福特法院”得了。

  史福特觉得别人侵权了,走法律途径解决是其权力,谁也无可厚非。如其所诉企业真的侵权,受到制裁也是自取。但在未有正式法律公断之前,以广告之方式,言之凿凿地说某某企业“不法”,,正对其“严惩”,让广大经销商不明就里,使被点名企业蒙羞,这绝不是一个守法、守道企业、企业家之所为、该为。如不是气急败坏、利令智昏真想不出为何如此!

  据我所知浙江迈勒斯已对史福特之产品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按史福特之逻辑,迈勒斯是否也该刊载广告说其“不法”,将对其“严惩不贷”呢!!

  鉴于此,个人对前述两个媒体只认钞票,丧失新闻媒体之公正立场,为某个企业利益趋使,刊载这种不经推敲的广告行为,深表遗憾和不齿!

  微观点

  @吴正喆:观史福特之广告,满纸恐吓言辞,一如**辞令!有理不在声高!慌什么?怕什么?急什么?乱什么?

  按史福特之做法,今后无论谁看谁不满,就去法院递一诉状,然后登报说谁谁谁是不法分子,已对其严惩!中国之天下岂不成了谁有钱就可以说谁不法的世道!有些媒体收到钱其乐融融,马上鞍前马后,是何格调?!是何立场?!是何居心?!!!

  @锋言锋语-田锋:史福特善于写信,致过很多人,上至总理下至市长,这次是同行,对其而言,这样的炒作方式已不高明。越雷士、超越吴长江自居的角色,何以如此不顾吃相?!

  @雷克照明-李华丽:企业、品牌给予忠实消费者与忠诚伙伴更多的应该是信赖与信任,而不是信口雌黄的误导和虚势宣战,这样最终结果是忽悠同胞上前线去阵亡;与同“日本购岛“今日又低头主动要求会晤中方;史福特珍重!

  @隔壁丶吴老二:史福特这是想借机炒作自己吧。。这种手段,也太低级拉,相信明眼人都能看明白咋回事!!!别玩大了,翻船喽。。

  @倒装LED:感觉LED不是高新技术,是高深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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